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72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教育厅,有关省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录入项目库数据及提供方案(附件2),现安排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共800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同步下达绩效目标(附件3)。该资金列2019年度“2050299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中,安排省本级支出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和有关高校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下达表.xls
附件2: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美育发展资金明细表.pdf
附件3: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校园足球与美育发展)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