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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自然资源事务专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资金的通知

2019年04月01日 来源:本网

粤财工〔2019〕43号

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等有关规定,经商省自然资源厅,现将2019年自然资源事务专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98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2200199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和“2200119  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中,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主要用于地质勘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具体资金绩效目标及任务清单及项目计划由省自然资源厅下达。

  三、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院项目资金已通过部门预算下达。

  附件:2019年自然资源事务专项(省级地质勘查基金)资金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9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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