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分经管专项资金(产业共建、练江流域印染中心建设、工艺美术)的通知
粤财工〔2019〕45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馆、广东省工艺美术协会: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等规定,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园区函〔2019〕752号)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工信消费函〔2019〕652号),现将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科目详细见附件,其中:对下转移支付部分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省级部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用途。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有关补助市县部分资金已以粤财工〔2018〕272号文提前下达(详见附件)。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根据已批复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请将资金分配办法及分配结果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五、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年初预算编制时编准编实预算,避免年中频繁调剂。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园发展财政事权)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19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练江流域印染中心建设)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和信息化预留资金政策任务-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项目)安排情况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