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43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共90000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入2019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将资金切实用于支持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及新增寄宿制学位。包括改造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成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为现有寄宿制学校配齐配足各项生活卫生设施;各地结合本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和年度任务,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二、请各地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下达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