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省财政2019年博士后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47号
广州市、深圳市财政局,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社科院、省卫生健康委、省质监局、省农科院、省科学院、省直机关工委:
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度博士后专项经费分配方案的函》(粤人社函〔2019〕546号)要求,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将2019年博士后专项补助资金38,322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其中,省本级资金列支出功能科目“2011007博士后日常经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列“30305 生活补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50901 社会福利和救助 ”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19年度“1100299其他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支出列“2011007博士后日常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博士后专项补助。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广东省博士后专项经费资金安排汇总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