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高职资金的通知
粤财教〔2019〕50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教育厅:
根据省教育厅录入项目库数据及提供方案(附件2、3、4),现由省财政一次性安排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高职资金83,067万元(具体金额、科目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各地、各单位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用款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公示具体项目安排计划,并于资金下达30日内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请各地、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安排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高职资金安排汇总表.doc
附件2:省教育厅报来2019年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奖补资金安排表.xls
附件3:省教育厅报来2019年省级职业教育基地首期工程资金安排表.xlsx
附件4:省教育厅报来2019年职业院校省级以赛促教项目资金安排表(高职、本科部分).xlsx
附件5: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