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粤财教〔2019〕44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共77732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此项资金列2019年度“2050201 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将资金切实用于:一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农村地区、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入地和两孩政策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改善公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二是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和改善办园条件。
二、请各地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附件: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第一批)下达表.xlsx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