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省财政厅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gd.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财政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电话:020-83170917)。
一、概述
2018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打造阳光财政,积极推进政府决策、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基建项目、政府采购等方面信息公开。
(一)积极做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公开。2018年,省财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落实方面的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多种渠道,表格、图解、视频等生动形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信息五个公开。
(二)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整改落实。2017年11-12月,财政部组织对我省省级预算单位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于2018年11月对我省公开情况进行了通报。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开展整改落实,并查找问题根源,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一是统一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统一预决算公开模板,由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我省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从源头上改进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政策理解不到位、形式不规范、公开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广东省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加大对各级预算部门公开情况的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整改,严格落实《预算法》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各级预算部门向公众进一步加强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跟踪问效,健全市县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完善对省直部门预决算公开定期通报机制。
(三)积极做好省财政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细化公开省级预决算信息。在及时做好预决算公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省级预算草案细化程度,提交省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报表从2010年的9张逐步增加至2018年的92张,装订为17本,厚达4500多页,让代表“大账看得明、细账看得清”。其中,专项资金账本更加易读,按“目录表、用途表、使用总体计划表、备选项目表”列示,条理更为清晰。同时,编制《预算报告阅读指南》、《民生政策故事书》,制作发布“广东账本一起看”宣传短片等,通过图解、漫画、歌曲等多种形式生动展示2018年预算账本和财政改革举措。二是注重公开时效。严格按照《预算法》时限要求,及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省级政府预算、2017年省级政府决算,着力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
2.推进省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制定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办法》、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明晰专项资金、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民生支出、政府采购、绩效、国有资产、财税制度等信息公开要求的基础上,2018年,省财政厅及时发文指导省级部门做好当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沟通机制,加强各级职能部门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二是构建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提升公开时效。2018年,省财政厅在厅门户网站设立了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要求省直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同时,将省直部门2018年度预算及2017年决算数据集中统一在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上发布。三是定制模板系统,强化督促指导。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包括公开表格样式和文字信息模板,供省级部门对照。搭建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将预决算公开模板以信息化系统管理,组织省级部门通过系统填报公开预决算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对比校验。报请省政府出台专项督查方案,将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常规检查,健全督促检查长效机制。
3.推进省级“三公”经费公开。对照中央对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要求,省级政府预决算以专门报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数据,细化说明“三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等情况。同时,督促省直部门和市县公开“三公”经费信息,自觉接受人大、审计、新闻媒体及社会监督。截至2018年底,401个省级非涉密预算单位均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信息。
4.推进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大力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将全部专项资金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通过专项资金管理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项目资金申报情况、资金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资金分配结果、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及审计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情况、其他按规定应公开的内容等八个方面信息全部在平台公开,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
5.推进基建项目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府办〔2018〕19号)文件要求和财政预算改革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基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经统计,2018年,剔除涉密项目,列入公开范围的基建项目共85个,涉及资金达32.47亿元。
6.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备案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二是通过省政府采购系统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监管信息及其他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推送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省财政厅双公示栏目上公布,并推送省公共信用管理系统。2018年,广东省政策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计划361298条,采购公告385171条,采购合同250998个,投诉处理决定59条,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6条。三是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自查,按时上报自查报告。经评估,我省政府采购透明度全国排名第三。
7.推进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将50项重点项目的评价报告和298项2019年预算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向省人大代表公开,得到省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8.推进政府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省财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8年,省财政厅及时将《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规程》等重要政策文件,新闻媒体对我省PPP工作动态报道,每月入库、退库项目信息情况在门户网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栏发布。二是信息平台公开。截至2018年12月底,我省在PPP综合信息平台(www.cpppc.org)发布项目数453个,总投资额6044.5亿元。覆盖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市政设施、片区开发、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文化等各类公共服务领域,公众可在平台查询上述项目各阶段的详细信息。三是文件公开。省PPP项目库入库、退库审核情况的通知均为“主动公开”文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
9.推进政府债券信息公开。一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各省(或市)财政部门需在政府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披露信用评级报告的要求,积极配合评级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按时通过相关网站披露评级报告;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各省(或市)财政部门应不迟于地方债还本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指定网站公布还本付息事项的要求,及时通过财政部指定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政府债券相关信息,便利全市场及时全面了解我省政府债券信息。三是全流程披露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每批次公开招标发行前,按规定发布待发行债券明细情况,披露全省经济、财政、债务情况以及债券对应项目基本信息,并公布债券对应项目的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审计报告等第三方机构独立出具的报告;发行当天,发行前发布招标利率上下限及应急投标基础材料,发行后及时发布发行结果。
10.指导和推进市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18年,省财政厅及时发文指导市县做好当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健全沟通机制,加强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及时解决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部门预决算,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省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完善了21个地级以上市预决算公开网址链接,强化管理;截至2018年底,21个地级以上市和11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预决算信息。三是督促指导市县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模板,供市县对照。搭建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将预决算公开模板以信息化系统管理,组织市县通过系统填报公开预决算信息,实现系统自动对比校验。同时,省财政厅将预决算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常规检查,健全督促检查长效机制。
(四)积极做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1.做好省财政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工作。一是梳理形成《全省财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实现“三级十统”,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二是完成我厅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事项目录、统一效能监督、统一智能客服和知识库、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等集约化平台改造工作,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提供在线申办,实现我厅行政权力事项 “一网通办”,优化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截至2018年12月底,政务服务平台共办理25013件事项,其中:自然人办件量24821件,法人办件量192件。
2.做好咨询回复工作。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厅门户网站上“厅长信箱”、“监督投诉”、“咨询反馈”等栏目收转网友来信606 件,接待来信来访咨询200余人次,均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财政部网站广东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广东财政理论与实务》及其他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主动公开本厅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近3000条,其中,省级财政新闻类信息407余条,政府规章信息1600余条,财政业务类信息780余条。“广东财政”政务微信设置政务公开、非税服务、查询服务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相关信息;发布信息近200条,包括财政资讯、政策解读、市县新闻等内容。
(二)通过财政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通过财政部网站广东财政新闻联播栏目发布我省及各市、县(区、市)财政信息1100余条,财政部微信采用发布20条。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利用报刊、电视、杂志等多种宣传渠道,通过撰稿解读、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公开财政信息,解读财政政策。《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和《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共播发我省财政新闻信息130余条。
(四)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省财政承办的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92件,政协第十二届省委一次会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181件,并将建议、提案办理的工作总结进行公布。2018年,省财政厅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中均排名全省直机关第一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宗,已全部按规定予以处理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厅因信息公开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起(中化广东有限公司不服我厅信息公开答复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经协调,申请人最终撤销了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运用需进一步推广;检查督促省级部门及市县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扩展等问题。2019年,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强对市县预决算公开的指导、督促。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系统填报指导,简便填报操作,推广系统运用;二是完善对市县预决算公开检查结果的评分、排名、通报机制,及时予以督促指导;三是研究完善省级部门和市县预决算公开指标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督促部门和市县落实公开主体责任。
(二) 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加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结合财政业务规范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对照上级考核内容完善相关功能,不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设好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打造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信息发布平台,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政府债券信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减税降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