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粤财采购函〔2019〕18号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2018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8〕5号)要求,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对你公司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作出了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见附件1)。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附件1:关于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执业情况监督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docx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