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粤财办函〔2019〕50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工作在推动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发挥财政科研职能作用,围绕财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财政运行规律和发展趋势全面系统研究,按照《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通知所称“自主参与课题”是指由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研究团队,按照立项原则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科研所发布的研究范围,立足财政自行确定选题开展研究的课题。
二、申报条件
(一)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课题研究团队均可申报,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和省财政厅各处室(单位)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业务研究情况,原则上要求至少报送一个选题。
(二)课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经济(会计)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主要研究人员应从事财经领域实务工作,或具备较为扎实的财经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三、研究范围
请围绕下述研究范围,立足财政工作实际及自身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选题进行申报。选题不局限于所列范围,申报人可结合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立足财政改革创新、财政政策等角度自行选题申报。
(一)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围绕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探讨研究人才流动、科研创新、产业发展、对外开放、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财税支持方案;如何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支持相关资源整合和重大平台建设;比较分析粤港澳财税政策异同,分析如何推动财政相关规则相互衔接;探讨如何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行业领域资源共享和业务交流,加强粤港澳就业、养老等公共服务政策对接。
(二)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如何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探索优化新增债券发行和使用机制设计;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何支持解决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体脱贫等问题,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建立通过财政注资发挥省属企业作用的机制,加快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三)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强省建设,探讨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后补助、创投引导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支持作用;如何深化财政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为科技创新松绑放权;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如何引导用好省产业发展基金、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如何完善融资担保、信贷风险补偿体系建设,更好落实减税降费。
(四)支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围绕强化民生兜底保障,调查各地民生保障情况和存在的短板,研究财政应如何创新和完善投入方式,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标准;探讨如何落实公共财政基本职能,加强和创新财政支持改善民生相关政策和体制机制;探讨财政如何支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补齐公共文化短板,建设法治广东、平安广东,提高发展平衡性与协调性。
(五)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围绕支持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实施,研究如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和统筹整合,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探讨如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深化农村改革,如何推动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实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农业补贴制度改革。
(六)支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结合“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定位,分析当前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探讨如何实施差异化区域政策,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如何完善区域对口帮扶协作资金筹措机制,实施差异化财政支持发展政策;如何完善跨区域重点项目资本金负担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围绕新时代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探讨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探讨如何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动落实广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实施。
(八)加强财政管理。围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研究分析财政运行规律,探讨经济财政增长关系,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分析中美贸易摩擦、减税降费政策等对广东经济发展和财政收支的影响;围绕提升理财管财用财水平,如何加强管理和统筹盘活各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发挥国有企业的项目建设作用;如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灵活运用政策性基金等手段,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如何加快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加强财政监督考核;分析当前面临的财政风险,研究化解重大风险的措施;优化财政职能作用,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
(九)其他与财政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选题。
四、立项原则
(一)紧密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选题研究。
(二)选题及研究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财政经济中心工作内容,围绕财政改革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研究。
(三)课题研究应从实际工作出发,突出应用型研究导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对策研究。
(四)课题研究要求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结合课题情况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形成既有实例支撑又有数据分析的研究报告。
上述立项原则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立项申报应严格按照立项原则相关要求进行,并据此开展研究工作。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确定选题及研究内容后,按要求填写《广东省财政科研自主参与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3月15日前向省财政科研所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
邮寄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科研所研究二室收,邮编510030;电子邮箱:czt_kysyj2s@gd.gov.cn。
六、立项公告
省财政科研所将在立项申报结束后,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名单,以邮件形式向各立项课题单位(课题组)发送立项通知,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立项课题名单。获准立项的课题组应按照申请书确定的内容开展研究,按期结项。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2月1日
(联系人:谢易和,电话:020-83170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