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粤财农〔2019〕18号
有关地级市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农〔2018〕49号),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将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2018年“2130108病虫害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在指定通道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查验及消毒、紧急开展排查处置和统筹开展其他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如资金在用途、对象等方面与省此前安排的非洲猪瘟应急防控资金存在重叠,请在完成既定任务及中央资金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将中央与省均有安排的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重复投入。
二、请各地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市县、各部门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此项资金通过批复2018年决算办理,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