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生育服务方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生育服务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9月28日至10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姜寒云,电话:020-83821497)
附件: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七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