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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工作专项)第四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教科文处

  根据省教育厅提供方案,现拟一次性安排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工作专项)第四批资金共计1000万元,其中,珠海市500万元,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500万元,专项用于本次台风受灾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重建和维修、清淤排险、教学仪器和设施设备购置、过渡板房校舍添置等。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29日至9月4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83170552,传真:020-83170067。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29日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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