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工作专项)第二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从2017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工作专项)中安排我省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关经费2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6日至6月1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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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