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等方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7年省级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等方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4月25日至5月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姜寒云,电话:020-83821497)
附件:1. 2017年省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17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资金分配表
3.2017年计划生育事务项目资金分配表
4.2017年农村卫生专项资金分配表
5.2017年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
6.2017年省级疫病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7.2017年出生缺陷防控项目资金分配表
8. 2017年卫生计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