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7年度耕地提质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耕地提质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贺 莹,电话:020-83170650
省国土资源厅系人:杨 华,电话:020-38817927
附件:2017年度耕地提质改造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