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省残联本部及下属单位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17日至3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残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夏铮,电话:020-83170581;
省残联联系人:张宁蓝,电话:020-83369312。
附件:2017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