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4〕179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政策性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3月17日至3 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张元财,电话:020-83176121;
省林业厅联系人:刘 乾,电话:020-81229516。
附件:2017年政策性森林保险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