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缉私补助资金2017年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省缉私补助资金2017年分配方案(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3月14日至2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海防与打私办、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海防与打私办联系人:吴思灵,电话:020-83132930;
省财政厅联系人:黎亮,电话:020-83170330。
附件:广东省缉私补助资金2017年分配方案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