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财政下达我省2016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2437万元,专门用于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我省将本批国家补助资金拟安排用于我省农用地土壤详查专项工作。现将中央下达我省的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13日-3月15日,共三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书面反应,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 020-87537865,hbtgcc@139.com
省财政厅 020-83170275,cztgmc@163.com
附件:201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