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3月2日至3月8日,共7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邮政管理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邮政管理局联系人:陈和平,电话:020-83188617;
省财政厅联系人:陈斌,电话:020-83170213。
附件: 2017年广东省邮政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