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3月1日至3月7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罗婧彦,电话:020-83170129。
附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