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7年2 月13日至2月19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翠娟,电话:020-83170593)
(省海洋渔业厅联系人:吴郁丽,电话:020-84109619)
附件:1.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省级支出安排表
2.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对下转移支付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2月9日
附件1.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省级支出安排表.pdf 附件2.2017年海洋和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推广体系能力建设)对下转移支付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