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2-4月广东省政府债券付息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政府一般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粤财库〔2015〕22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政府专项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粤财库〔2015〕38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粤财库〔2016〕6号)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2-4月广东省政府债券付息事宜公告如下:
以上二十二期债券均为记账式固定利率付息债,还本付息事宜由广东省财政厅办理,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