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安排2016年省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5,535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2月21日至12月2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姚晓龙,020-83170560;传真:020-83170067。
附件:2016年省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