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排污费及排污权交易出让金用于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规模化畜禽养殖奖励资金及排污权交易服务费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省级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出让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2016年省级排污费收入用于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项目计划表
2.2016年省级排污费收入用于安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以奖促减”资金项目计划表
3.2016年省级排污权交易出让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20日
(联系人:省环保厅,规财处,徐淑莺,电话:020-87537865
省财政厅,工贸处,王立超,电话:020-83170275)
附件1.2016年省级排污费收入用于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项目计划表.pdf 附件2.2016年省级排污费收入用于安排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以奖促减”资金项目计划表.pdf 附件3.2016年省级排污权交易出让金项目计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