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财政拟安排下达2016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共683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张书苑,020-83170427;传真:020-83170067。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司圣奇,020-83163838;传真:020-83548567。
附件:2016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