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分配情况的通告
按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分配结果信息公开如下:
一、分配规模
按照管理办法核算,2016年我省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规模为6105万元。
二、分配范围
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的分配范围包括: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市的县(市),以及惠州的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肇庆市的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江门市的恩平市。
三、分配办法
对纳入范围的县(市)实施与综合增长率挂钩的奖励。综合增长率由地方生产总值(包括总量及人均水平)、上划省“四税”收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生态保护指标等4项指标的增长率计算确定。
四、考核及分配结果
详见《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分配情况》(附件)。
附件:2016年县级领导班子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