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17年部分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预下达2017年部分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情况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明 伦,电话:020-83170321
省水利厅联系人:谢 伟,电话:020-38356433
附件:预下达2017年部分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第三批)情况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