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企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计划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要求,现将国企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6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共7天)
联系方式:省国资委 020-38306273,yscw@gdgz.gov.cn
省财政厅 020-83170361,ctgmc@126.com
附件:国企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计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7日
附件:
国企改革发展资金补助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转型升级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