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和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2016年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和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6年9月28日至10月3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尹 旭,电话:020-83170122
省农业厅联系人:聂 飞,电话:020-37288991
附件:1.2015年7-12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
2.2015年3月-2016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
3.2016年1-6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8日
附件1:2015年7-12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2:2015年3月-2016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pdf 附件3:2016年1-6月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中央补助经费安排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