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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公示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工贸处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6号)等要求,现将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6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3天)

  联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 020-85514052,hbtgcc@139.com

  省财政厅 020-83170275,cztgmc@163.com

  附件: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日

201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安排计划表.pdf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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