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237号)的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我省拟推荐汕头市、佛山市作为产融合作试点城市。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9月1日至6日,共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银监局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83133367;省财政厅83170213;人民银行广州分行81322463;广东银监局8334305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