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三期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存放效益,按照《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183号)及《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库〔2015〕6号)等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16年第三期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日期:2016年8月23日。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2016年第三期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规模为300亿元,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期限为6个月,面向通过2015年广东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预审的商业银行进行招标。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特此公告。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