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在香港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9月10日,广东省政府在香港成功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本次是广东省连续4年在澳门成功发行后,首次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至此广东也成为首个在香港、澳门两地发债的地方政府。
本次发行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包括2年、3年和5年,其中2年期债券20亿元用于广州市南沙区项目,3年期债券15亿元用于珠三角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5年期债券15亿元为绿色债券、用于绿色项目。经簿记定价,2年期、3年期和5年期债券最终发行利率分别为2.08%、2.13%和2.23%。
本次发行充分遵循国际市场规则,获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瑞士、香港、澳门等优质国际投资人的广泛关注和踊跃认购,投资者类型包括主权投资基金、银行、保险、资产管理、基金和私人银行等。峰值订单规模达571.8亿元,订单倍数达11.4倍,表明广东省政府债券对境外投资者有较强的吸引力,显示出全球投资者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
此次在香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协同香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广东省坚持“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的具体实践。此举将有力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和规则制度衔接,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发展,助力香港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带动内地更多优质发行人开拓招商引资渠道,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