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减税降费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聚焦 > 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关键看企业获得感

2021年08月13日 来源:经济日报

  面对疫情冲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面临较大困难。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中,减税降费和企业关系最密切,也最受企业关注。减税降费实施情况如何,影响着企业生存发展乃至经济运行。

  近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政策效能。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头戏”,提升减税降费效能尤为重要。从政策规模看,“十三五”时期,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今年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将超过7000亿元。同时,减税降费不仅仅要体现在规模上,更要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实现有效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

  一方面,要推动政策直达快享,让企业有更强获得感。今年减税降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别是出台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强化小微企业、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叠加继续实施的制度性减税政策,在形成较为全面政策体系的同时,也增加了落实落细各项政策的难度。为此,政策执行上要注重全面性、针对性,精简办理流程、精细税费服务,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中小企业财会力量较为薄弱,对政策的掌握往往不够及时、全面、准确,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帮助其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统计显示,截至6月底,税务部门精准推送44批次税费优惠政策,惠及纳税人缴费人4.56亿户次。类似的政策推送应持之以恒,不断提高覆盖面,越来越精细、精准。同时,广大市场主体也要主动掌握政策,善于运用政策。

  另一方面,要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特别是要杜绝收“过头税费”。当前不少地方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需要警惕违规组织收入行为的发生。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征集问题线索中,把减税降费助企发展作为重点内容;财政部近日也透露,专门组织对各地“过头税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真正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对“过头税费”应该坚决“零容忍”。

  政策好不好,重在看实效。在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中,需要着力优化减税降费落实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更好地轻装上阵,促进经济平稳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图片链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 图片链接:广东省财政厅网上服务窗口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交通指引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6 www.gd.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广东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407号 粤ICP备20008773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38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9.0以上版本浏览器
联系电话:020-8317017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网站官方微信
"广东财政"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