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财服务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粤财服务部是广东省财政厅政务服务中心下属企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东粤财服务部(下简称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机关食堂财会人员1名;会务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食堂财会人员需财会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
格证;会务管理人员专业不限。
(四)具有中专至大专国家承认学历。
(五)年龄一般应在18至26周岁(1990年5月31日至
199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七)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大院3号楼215室。
四、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历的材料)、婚育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录取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广东粤财服务部的工资标准套改确定,以后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长。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购买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年度休假。
(三)食宿自理。
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能力部分和专业知识。报名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视为职位名次并列。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准考证领取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重新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十、聘用
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户籍挂靠人才市场。
本公告由广东粤财服务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苹 83170252,陈倩芸 83170875)
附: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