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城获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A”级评价
9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水利部公布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广东省3个示范城市获得A级的优异成绩,城市数量最多。全国共16个城市获得A等级评价,其中广东省3个,分别为广州、佛山、中山市。38个城市获得B等级评价(其中包括广东汕头市),6个城市获得C等级评价。
近年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高位推动、全面部署,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及技术指引,不断支持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坚持全域推进与试点示范相统一,从抓试点海绵向推进全域海绵转变,持续推动广东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广东省共建成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标准面积约2451.38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44.84%,可渗透地面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例达50.63%;初步构建国省两级“2+4+4”为核心的海绵示范城市集群,包括2个(深圳、珠海市)国家试点城市,4个(广州、汕头、中山、佛山市)国家示范城市和4个(东莞、梅州、茂名、江门市)省级示范城市,成为全国仅有的四个(广东、江苏、福建、四川)拥有最多国家试点、示范城市数量的省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