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政大力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广东财政积极推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工作,聚焦“不会贷”“不愿贷”“不敢贷”等问题,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提质增效,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28家金融机构入驻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共为3425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7881笔,累计融资金额126亿元;为8273家中小企业开出电子投标保函8256笔,替代投标保证金约15亿元;为177家中小企业开出电子履约保函199笔,替代履约保证金4318万元。
2022年广东依托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建成广东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全流程线上合同融资、履约保函、投标保函业务。广东财政积极联动有关部门、机构做好政策指引和宣传,鼓励金融机构、供应商等用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等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列明相关指引条款,提升政策知晓度,更精准服务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推动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在全省范围内应用。此外,首次将各地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开展情况纳入广东省营商环境体系评价年度指标,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等相关指标纳入省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参考依据。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广东财政建立健全相关激励措施,鼓励各地各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政策技术支持。一方面,督促采购单位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时间及进度将资金支付到融资账户。引导供应商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资金占用压力。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电子保函产品的创新力度,设计符合政府采购需求和特点的金融产品。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保函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做好参与供应商信息安全保护工作。
针对各方主体对失信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认识不够,从而造成回款难、“不敢贷”等问题,广东财政明确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金融机构和供应商等开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违规情形,重点对采购单位不配合供应商变更融资回款账户、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的,将资金支付到融资合同约定外的其他账户;供应商弄虚作假获得融资,无故不按时还款,私自变更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回款账户的,或未履行电子保函协议等两大类行为进行监督,通过发函提醒、约谈或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取消其金融服务中心业务办理资格等方式,切实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