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级财政计划投入3.86亿元支持各地建设示范托育机构
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广东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增加多元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
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不断加大省级投入,省财政聚焦提高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支持广州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两年内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亿元。2023年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98万元支持广东5个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推动提升托育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省级财政计划投入3.86亿元,以事后奖补、省级示范项目方式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市级示范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县级示范托育机构,打造建设覆盖全省的普惠托育指导体系。此外,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实托育服务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
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财政牵头研究育儿领域2023-2027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生育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普惠托育服务建设行动和儿童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三大行动,从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指导体系、多渠道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开展托育服务示范创建、开展托育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托育机构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支持构筑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托育服务保障制度体系。同时,积极支持研究出台广东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一老一小”重大政策支持清单等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健全幼有所育公共服务制度。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培训等方式,积极支持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提升托育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引导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或幼托所用好用足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对提供社区托育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等。二是推动广东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试点,利用自有资金和场地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将试点工作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健康广东行动考核,加快形成可推广的用人单位办托制度经验。三是鼓励各地政府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纳入“南粤家政”工程等就业培训规划,通过“南粤家政”工程等开展母婴照护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