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1.08亿元,省财政厅创新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政策
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该厅牵头研究出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财政激励政策,每年安排激励资金1.08亿元,通过“考评结合、以奖代补”方式,点面结合、条块兼顾,带动各地加大力度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生态支撑。
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省财政厅对各地级以上市开展国土绿化、全民爱绿植绿护绿兴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等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排名前6的地市按800万元/市的标准安排激励资金,指导地市用于统筹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省实现提量增绿与提质增效双目标。
鼓励竞标争先,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出对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较好的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十强”示范点,对其所在县(市、区)给予600万元/县的额外激励,支持打造更多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示范带,以小切口牵引带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向纵深开展。
突出重点,综合考核激励资金70%以上用于县镇村绿美生态建设,包括支持森林乡村绿美提升、县镇村绿化苗木培育等,示范点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所在地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激励示范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和广大社会团体聚焦县镇村绿化,以点带面,建设美丽宜居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