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获首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奖补资金
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财政部公示了第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广东省深圳、东莞两市成功入选。第一批试点期为两年,试点期内共可获得最高不超过2.5亿元的中央财政定额奖励,目前中央已下达1.81亿元奖补资金。
今年6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2023-2025年分3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深圳、东莞此次成功获评,将助力两市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水平,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整合。
广东省财政厅表示,将会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大统筹力度,加强工作指导,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现“试成一批、带动一片”,加快以数字化转型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切实推动广东中小企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