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累计具有高(正高)级会计职称人数约1.16万人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完善评审工作机制,严格评审规则引领,于近期顺利组织完成本年度广东高(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全省评审通过高(正高)级会计职称人员1056人(其中:正高级34人)。全省累计具有高(正高)级会计职称人数已达到约1.16万人。
会计管理工作向管理会计转型
会计工作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高水平会计人才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密结合和积极顺应新时代会计管理工作对象、内容、方式手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在会计职称评审工作中强化价值创造引领和业财融合导向,推动会计管理从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
据悉,此次评审工作也集中反映出上述特点和工作导向,参评人员特别是评审通过的正高级会计职称人员广泛分布在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金融以及制造业等各行业,体现出愈加明显的管理会计发展趋势,其中既有以预算和资金管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也有通过资源规划、成本管理和风险防控以改善企业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效率的,还有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的。管理会计在制定发展规划、实施战略管理等方面有效支持了单位决策,反映出在新时代大背景下,会计管理工作向管理会计转型是时代潮流、大势所趋。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一票否决”
省财政厅在会计职称评审工作中深化人才评价改革要求,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积极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培育高水平会计人才队伍。
一方面,坚持以德为先,突出道德标准。将职业道德和诚信操守放在首位,对参评人员的成果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检测,对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引导会计人员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操守。
另一方面,坚持以用定评,推动评用相适。结合会计工作的职业特点和能力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体系,将参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参评会计人员,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科研能力要求,推动高水平会计人才各展所能、各显身手。
正高级会计职称新增面试答辩
此次评审工作突出“严管理”,优化评审工作机制,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一是完善职称评审方式。优化以行业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在高(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中采取考评结合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正高级会计职称除材料审核外,还增加面试答辩环节,全面考察了解参评人员的会计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二是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建立会计职称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和评审回避等制度,通过评审专家库统一抽取45名符合条件的会计专家参与评审工作,其中绝大部分都具有会计专业教授或高(正高)级职称,部分专家还是国家或省级会计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和实务经验,有效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三是完善评审监督机制。省财政厅对评委会专家实行封闭管理,要求独立自主对评审材料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评审全过程进行常态巡查、随机抽查,确保评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