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停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会计从业资格自2017年11月5日起取消。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要求,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已停办会计从业资格等有关业务。自2018年8月1日起,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将正式关停。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83188555,83170215。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6日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会计从业资格自2017年11月5日起取消。按照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要求,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已停办会计从业资格等有关业务。自2018年8月1日起,广东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将正式关停。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83188555,83170215。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