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立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情况公示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5〕69号)规定,现将拟设立的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共10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财政厅联系人:许健昶,电话:020-83170087。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