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助推财政工作持续提质增效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坚持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坚持激活改革创新动力,以改革的办法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先后实施3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始终将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其中,以提质增效、降本增效为导向,向内挖潜,打破资金固化,加大资源统筹,增加调控空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各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财理念已全面树立,财政保障更加有力,管理效能不断提升,资金效益持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连续5年获得财政部先进表彰,打造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广东样本。
聚焦关键环节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2019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明确了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三全四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先后出台和修订了各项绩效管理制度超过200份。改革做法归纳为“三个结合”: 一是预算和绩效管理相结合。一方面,在制度上体现一体化。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制订全过程5大环节的配套改革办法,配套N个操作业务规范和模板,构建了“1+5+N”制度体系,以制度形式将绩效理念和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将绩效管理要求体现到各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当中,对标绩效管理新要求修订完善。另一方面,在管理上落实一体化。按照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将绩效要求嵌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同时压实业务主管部门对经管资金的绩效管理责任,针对性地对市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政策指引、操作规范。 二是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着力打造以“事前绩效评审+事中‘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的“三把利剑”,实现对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监督。投资评审之剑,率先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审,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新出台政策和新上马项目的必备要件,从源头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监督检查之剑,依托贯通全省各级的数字财政系统,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预算执行监控,做到“线上跟踪、实时预警”、线下核查“随时出击、及时反馈”,及时纠偏纠差。绩效评价之剑,将绩效评价作为衡量和检验资金效益的重要抓手,通过建立全过程跟踪机制、建立报告点评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等有效措施,提高绩效评价专业性和公信力,实现省级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两个全覆盖。 三是绩效管理与结果导向相结合。充分利用绩效管理结果来提升预算管理质效和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出、用得好”。公开方面,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力度,切实督促业务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起,将绩效目标和重点评价报告报送省人大审议,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全部公开。2019年起,实现了绩效自评报告由分散公开向集中公开的转变。“挂钩”方面,持续强化绩效约束,切实做到“无效就压减”。出台部门预算安排“四挂钩”办法,明确对支出进度差、资金结存较多、使用效果不好的项目资金进行压减调整;明确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方式。对于评价结果为“中”、“低”、“差”的,分别按一定比例扣减对应预算额度或终止政策执行。 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一是用好“改革”关键一招。围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比如,开展预算绩效指标库及核心指标体系建设,为预算标准化建设提供了示范;创新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编制“五同步”机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跨部门的项目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联合机制、规范了第三方机构管理、健全了地方预算绩效管理框架等。 二是下好“全省绩效一盘棋”。充分调动各方绩效管理积极性,构建“总体有规范、地方有特色、上下有联动”的工作格局。针对省级财政部门,以工作规程推进工作协同,推动构建省财政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政策协同、环环相扣、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内部合力。针对业务主管部门,通过“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推动各个部门围绕绩效要求开展“职能—规划—工作—预算财务”的责任传导和工作融合,提高了绩效目标的约束力。针对市县财政部门,结合对地方预算审核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为市县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对各地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突出“一个点带动一片区”的效应。 三是建好一整套绩效标准体系。探索构建“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体系”,目前已实现一级预算部门全覆盖。以绩效指标为纽带,将部门职责、行业规划、重点任务与财政资金的安排联结起来。一方面,对新增的项目,运用核心指标体系“跳出项目看政策”,着力分析项目是否有助于实现部门的主要任务目标,对实现核心指标关联度不大的、可上可不上的新增项目一律不上。另一方面,分析部门现有的资金安排,对与核心指标绩效要求关联度不大,产出和效果不能集中体现主责主业成效的资金,提出调减或整合建议,打破资金固化格局。 四是做好绩效数字化支撑。广东一直把数字化作为财政工作的鲜明底色。2018年,省财政预算绩效信息系统已搭建“6子系统、6库”的框架,实现了绩效信息线上管理。2021年,按照广东“数字财政”建设总体部署,开始分步建设全省通用的一体化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全省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模块均已上线,逐步实现绩效标准和控制规则信息化。同时,搭建了制度标准、财政运行绩效指标、预算支出绩效指标、预算支出标准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等5个标准体系数字框架,预算绩效管理逐步从“人工作业”向“数字应用”转变。 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坚持预算法定、强化预算约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由树立理念、搭建框架、拓围扩面,向夯实基础、突出重点、提质增效转变。 一是作为助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绩效优先、厉行节约,推动绩效关口前移,加大力度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不该花的钱一分都不能乱花。强化降本增效,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党政机关的“紧日子”换取人民群众的“好日子”。 二是作为保障省委“1310”具体部署的重要抓手。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重点聚焦“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十件民生实事和政府债券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同时,优化评价方法,提升评价质量,进一步发挥重点绩效评价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作为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健全和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链条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问题整改,深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和完善政策实质性挂钩。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健全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推进数字化赋能,依托“数字财政”完善绩效管理信息化应用模块,推动绩效管理更加智能更加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