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区召开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改革(第二阶段)动员大会
为做好第二阶段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完成中山市火炬区下达的攻坚克难工作任务。近日,中山市火炬区财政局组织全区69个预算单位的相关人员,召开了火炬区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改革(第二阶段)动员大会。
会上,火炬区财政局对2021年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明确火炬区是在2020年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的基础上,再次将“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改革”作为第二阶段列入了火炬区2021年攻坚克难的十大任务之一。
二是对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范围界定、目标目标以及工作措施等进行了一一介绍:
(一)实施范围界定。绩效管理改革的具体实施范围,主要是对全区50%的预算单位100万以上项目开展事前和事后一般性绩效评价,并按实际考虑对有必要的部分个别项目实施政策性或重点性评价。
(二)目标任务。目标任务主要分为两大方面。一是绩效管理实施的主要目标,主要为逐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并且在2021年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绩效管理实施的具体目标,主要分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配套制度、梳理全区实施范围内项目以及提高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达10%三个具体目标。
(三)工作措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需要完善制度建设,在2020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一套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管理制度。二是要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有关“全面实施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的培训。在培训引导各预算单位领导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在专项资金管理过程中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需要组织人员参加市财政局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交流会,了解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流程演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第三方管理等实际操作。做到培训后,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改革有明确且高质的认知,提高整体的申报质量。三是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增强源头约束。需要初步建立起绩效目标伴随预算批复的机制,主要体现为开展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绩效评价,增强绩效目标对单位的约束,为审计和财政监督提供效益目标抓手。最后则是需要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主要体现为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联动机制、将项目评价结果纳入单位实绩考核范围以及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三个方面。
本次动员大会具有很好的理论性和指导性,加深了火炬区预算单位人员对预算绩效工作的了解和重视,为火炬区落实“攻坚克难”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