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出台市级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
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揭阳市出台《揭阳市市级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机制并纳入预算储备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规范和加强市级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一、注重权责对等,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导谁负责”原则,建立责任约束机制,明确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实施新增支出政策和项目评估、入库审查、重大支出政策和项评估等工作的职责分工。
二、注重及时高效,明确节点时限。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及时完成评估工作,做到“随申报、随评估、随入库”,明确要求预算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之前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重点事项和新增政策评估原则上1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45天。
三、注重绩效优先,明确主要内容。以绩效导向和成本控制理念为出发点,以投入、产出和效果为评估重点,注重成本效益,清晰反馈政策方向、项目预算及绩效情况,对拟申请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出项目(政策)申报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进行综合、客观的事前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注重科学规范,明确程序方法。细化事前绩效评估的程序流程,并就评估方式、报告模版等具体事项做出规定,提出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推动科学、规范、有序地实施评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