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强化事前绩效评估 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圳市财政局在布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全面启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所有新增项目须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和筹资合规性(以下简称“五个性”)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评估结果作为新增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推进绩效关口前移,从源头实现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
按照《意见》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深圳市本级进一步提质扩围,要求所有新增项目都要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实现事前评估预算单位和新增项目全覆盖。同时,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和内容作为2020年预算编制的组成部分,与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编制指南同步印发,实现新增项目预算和事前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报送、同步审核、同步评估,从源头上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一体化。
二、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大力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本次事前绩效评估按照分级管理方式,统一在预算项目库系统中开展,主要是基层预算单位负责编制新增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各项指标并明确相应目标值;一级预算单位在此基础上从“五个性”进行研判并提出评估意见;深圳市财政部门结合预算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情况安排新增项目预算,促进预算单位树立起以事定费、以实际需求和绩效目标为导向的绩效意识,防止“计划计划、墙上挂挂,预算预算、胡编乱算”。2020年,深圳市本级共计2398个新增项目全部实施事前绩效评估,新增项目核减率在60%以上,安排支出规模同2019年“一下”相比,下降40%。同时,从预算单位编制的2020年部门预算来看,较往年更加细化,测算依据更加充实,绩效目标更加量化可测。
三、用足用好评估结果,推动预算从“被动买单”到“主动谋划”
2020年部门预算审核中,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化被动为主动,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项目入库的必备要件,改变以往“拍脑袋决策”“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的预算申报方式,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对上年度没有完成绩效自评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支出。二是对深圳市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扣减低效无效的支出事项,优化支出结构。例如对市本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年度项目支出,要求相关部门整改评价发现的问题,对部分低效无效的项目收回预算指标,且在今后年度不再安排相关资金。三是对预算调整频繁、预算执行进度不高、调减预算较多以及重点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视情况将项目优先级压后或更改为弹性项目,甚至不予安排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