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积极推动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2017年以来,财政部会同中国气象局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等方式,逐步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气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横向到边,从宏观层面探索建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财政部选择中国气象局作为中央部门试点单位,率先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宏观层面全面分析部门整体支出与部门职责、工作任务、产出及效果的匹配性,既客观公正评估部门工作业绩,又实事求是考量财政资源的分配效率。根据与气象工作业绩的相关程度,选取四级82个评价指标,从履职效能、管理效率、社会效应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力求客观反映气象部门的工作实绩。
纵向到底,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自2012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干旱少雨地区、重要粮食产区、重点环境保护区域开展人工增雨及防雹作业,提高粮食主产区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财政部选择2016年度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方面,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来看,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有效带动地方财政资金加大投入,提升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和安全管理水平,在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增产增收、生态保护、重要水资源区降水补给、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较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综合来看,2014—2016年中国气象局部门预算中央财政拨款规模连续三年增长,中央财政拨款收入占部门收入总额的比重稳中有升,较好地保障了气象部门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基础条件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方面需要,气象监测预报水平稳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持续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取得实效,气象服务社会发展效益显现。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中国气象局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气象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构建完善气象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建立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将“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贯彻于气象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始终。